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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續購買房地產一Edgar實戰經驗2(上)

 

故事總有它曲折的地方,還記得我講的第5點--養帳戶、養信用及跟服務好的銀行行員做朋友嗎?

我哪時還並沒有做的很徹底,有銀行的朋友,但他們不是房貸部門的...

經轉介紹過來的某銀行房貸專員,承諾可以幫忙貸到應有的成數利率後,Edgar遂與跟賣家簽了房屋買賣契約...

 

簽完約後,可怕的事情來了,這位TSG銀行房貸專員要嘛常聯絡不到,要嘛溝通不足,只見過兩次面且見面時間極短,而且從沒有坐下來好好跟我細談過...

說真格的,我很擔心我的貸款狀況,尤其這位專員並沒有詳細瞭解我所有收入情形、還款能力,第一次見面時匆忙地填了一張申請書,拍拍房內照片便走了人

第二次見面時間就更短了,因為他在路邊停車不便,搖下車窗跟我拿個補充資料後,連車都沒下,一溜煙地就開走了....(Orz)

 

這位TSG房貸專員不禁讓我想到了一則Yahoo新聞...

有位簡先生10幾年打從出社會就存下薪水3分之1咬牙存錢頭期款200萬買房,簽約前卻誤信了銀行專員"拍胸脯"保證的貸款條件,

後來貸款成數不僅不足(8成變6成),貸款年限也從20年變15年,而且沒有寬限期,導致那位簡先生夜夜失眠擔心違約付不清尾款被沒收原有160萬元的付款,

他只好低頭跟原來申辦的銀行談妥,將必須再支付現金的160萬元,以個人信用貸款名義申請,先完成交屋程序

可是,簡先生從此陷入每個月償還大筆貸款的惡夢當中,480萬元的房貸部份,每個月就得攤還3萬元左右;

而信用貸款的部份,利率高達7%,還款期限又只有7年,每個月得攤還2萬4千元左右。每個月光是還款就必須支付5萬4千元。

最後月薪5萬元的簡先生實在不堪負荷,只好趕快把房子賣掉,但因為貸款條件不好,好不容易找到一個有大筆現金的買方,房價仍維持原價賣出,

而在還房貸及信用貸款時,由於與銀行簽有3年不得塗銷的綁約條件,簡先生還賠了房貸金額的1%(4萬8千元),加上一買一賣的稅金,

最後簡先生竟賠了16萬元,心痛之外還必須決定先當回個租屋族....

 

說真格的,Edgar知道簽約時,可要求簽訂「加註特別條款」,寫明:房屋貸款必須達到必要成數,否則無條件解約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
但就如同前述的說服賣家過程,我很擔心加註特別條款,會為購屋增加變數,且一開始房貸專員的承諾,讓我輕乎了加此條款的必要性...

 

就這樣,經過了比一般貸款更漫長的等待期,超過四星期後,TSG銀行才回電說貸款不通過....

天啊~~TSG銀行拖了好久,要不是當初自己找的土地代書(因為這個案件是自售,所以地政士是自己找的)有事前為我貸款期限著想,

在尾款期限壓了三個月的時間,讓我有找另一間銀行的機會,我想我應該就是第二位簡先生了...(真的好氣、好氣....)

 

話又說回來了,Edgar怎麼在短時間內找到一個願意貸款給未滿15坪套房,且成數、利率合乎期待的銀行呢?

就是當初那不經意地隨口多問房仲,後來得知的那一家銀行啊!(這個隨口不經意簡直救了我一命!)

 

聯絡這間銀行後,該銀行不僅盡速派員到Edgar指定處所服務,且是兩位(包含一位經理級),

詳細面對面瞭解對談後,讓我吃的顆大定心丸,後來得到的利率還較TSG銀行貸款專員跟我約定的更低(速度超快撥款)....

 

這奠定了我經營房貸專員的契機,也成功協助了我再完成下戶的目標(見購買房地產-Edgar實戰經驗3)

 

ps:出租時剛好搭上pokemon熱潮,這戶還在社群網站小小廣告了一下.....

廣告效益不錯,許多人來詢問看房,最後Edgar還是選擇經朋友介紹(這點可以先了解租客的個性,如此才能減少房子被損壞的風險),成功順利出租出去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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